两人身上都溅了血迹,马上到吃饭的点儿了,一道回去换衣服,恰巧碰到了刚出屋伸懒腰的明信。
明信眼睛瞪得溜圆,指着他们身上的血渍:“你们去那儿了,怎么这么大阵仗?”
这种问题,高傲的皇三子自是不会回答的,明珠随便编了句,“宰鸭子去了。”
龙焱睥睨她一眼,不置可否,推开自己那间屋子进去了。
明珠稍稍跟明信寒暄几句也进屋换衣服。
虽说杀个人对她而言是家常便饭,但这饭卖相不好的时候,你即使当时咽下去了,回过头来也是觉得反胃的。
这血腥味儿可不是这么容易就能掩盖掉的,明珠想了想,还是火速冲了个澡再下去。
众人都已坐上了桌,明珠才下来,有些不好意思,一抬眼,龙焱更是姗姗来迟。
然后还穿了个色彩极其缭乱的衣服。
大红大紫大绿大黄这几种颜色相互混合,泼墨一般,艳压在一起,这衣服要是再轻薄些,换个女人的样式儿,真的可以上街揽客了。
唉,这品位,怎一个俗字了得!
再看看龙焱浑身优越感藏也藏不住的神态……
明珠嘴角抽了抽,可以,这很皇三子。
她又想起来宫里的衣橱中那些一件比一件艳丽的衣服了……
西北王似是在前面正屋吃完了饭才过来,大老远就双眼放光,喜不自胜,“小三儿!怎么样?干爹给你挑的衣服不错吧!”
明珠缓缓的扭过头去,原先没觉得西北王穿衣风格咋突出,此刻一看,他也穿了件相似的衣服,两人若是站在一起,绝对的父子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