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了邦基公司九成的股份,王雷的心情大好。
一千万美金,值了。
格林斯潘看的差点咬掉自己的舌头。
卧槽!
王雷,这可是一千万!你就这么花出去了?
你牛逼呀!
见过花钱的,没见过像你这么花钱的。
就那个邦基公司,充其量也就值十万美金。
你这么乱花钱,你媳妇儿知道吗?
对于王雷这样的花钱方式,格林斯潘完全处于一种懵逼状态。
可能这就是有钱人的世界吧。
格林斯潘自我安慰。
毕竟,在王雷面前,我也只是一个穷人
这件事儿,之列把格林斯潘的世界观给轰了。
在王雷来米国之前,格林斯潘觉得自己是妥妥的成功人士。
年薪二十万美金啊。
这在米国,绝对是超一流的丰厚年薪。
无数妹子哭着喊着要成为他格林斯潘的女人。
当时格林斯潘想着,有钱人的世界,也就是这样了。
但是现在,他才发现,王雷才是真正的有钱人。
花钱从来不皱眉头。
只要能达到目的,花多少钱,根本就不关心。
如果换成是格林斯潘自己的话,就那个邦基公司,最多五十万美金,他就拿下了。
格林斯潘“王雷,那个叫邦基的公司,根本就不值一千万美金,你怎么花这么多钱?”
王雷咧嘴一笑“秘密。”
此时的邦基公司,当然不值一千万美金。
王雷之所以要用一千万美金,主要是为了买下吉姆这个人。
邦基公司的所有潜力,都在吉姆身上。
他出一千万美金买下邦基公司的九成股份,这样的话,吉姆的那一成股份,就价值一百万美金。
这在当时,绝对是一笔巨款。
百万富翁啊!
整个米国当时,才多少百万富翁?
正是因为这个超级馅饼,才之列把吉姆那个小瘦子给砸晕了。
毫不犹豫的就签了协议。
在协议上,有这样一句话,吉姆需要在邦基公司,工作三十年。
中途如果离开,需要支付一千亿美金的违约金。
看到这个条款的时候,别说吉姆了,就是格林斯潘,都觉得这就是一个形式。
一千亿美金?
我滴妈……
那得多少钱?
整个飞机场估计都装不下。
王雷耸耸肩,这就是一个数字而已,格式条款,改正一万亿美金也行。
在吉姆看来,傻逼才会离开邦基公司呢。
他可是邦基公司的传人。
除非邦基公司倒闭,否则的话,他是不会离开的。
况且,现在他有邦基公司一成的股份,一百万美金啊!
刚才还是穷光蛋一个呢,现在就成了百万富翁。
像王雷这种大腿,他得死死抱住。
回到住处后,王雷立刻就联系了大卫,让他帮忙在密歇根州的康师傅小镇,建一座米国最先进的种子实验室。
这对大卫来说,根本就不叫事儿。
他立刻联系了专业的机构,设计了一个高大上的实验室。
然后一帮子专家哼哧哼哧就跑过去盖实验室。
行动非常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