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嘿嘿,嘿嘿,那个,你也知道,我这……那个,你不是说,我考中了科举之后,就可以在你的私库里随意挑选吗?
先前一直没有时间,今日好容易得了闲,择日不如撞日,不如,就撞今天如何?
当然,姐你放心,我也不是那么贪心不足蛇吞象的人,若是姐你信不过,让甘兰或者素衣看着我也说可以的。”
宛云装作思考的模样,一边不着痕迹的看着宛彦在那边跳脚着急,最后,缓缓道出了在宛彦听来,可算是天籁的声音:
“既然你一直心心念念,那便,准了不过我也不用让甘兰或则素衣看着,你要是能够将我的私库搬空,那也是你的能耐,只要你有地方放,那么我便无话可说。”
“好嘞,姐,这可是你自己说的啊,到时候可别怪我心大,也别想着去找爹娘帮你要公道哈!”
“自然不会!”宛云心想:小样,你要是搬完了,我便告诉进宫告诉陛下娘娘,赏赐我的东西,被一个“小毛贼”给盗走了。
谁让最近我太招人眼了,京中人人都知道我手里的银钱多,甚至是比一些一般富贵人家几代积攒下来的多。
宛云这边想的好,宛城那边,同样也抱着如此的想法,而此时,元宝就站在宛城大多面前,听着他们侯爷,如何教他去“带坏”他们家公子。
“元宝啊,你说说你,怎么就是这么不开窍呢?你爹那么精明的人,你怎么就没有遗传到他的一丝一毫呢?”
仔细想了想,似乎是想明白了什么,宛城忽然叹气:“唉,也怪不得你,你日日与我那个傻儿子待在一起,就是再怎么聪明,也没用。
行了,你就按照我说的去做,告诉宛彦,一定要多多益善……记住了吗?”
元宝一脸纠结的回答:“记住了,侯爷,小的一定会办好这件事!”
而宛云回来后的第一日,林时琛已经“等候多时”,让泽生将拜帖送来忠卫侯府,打算践行他先前答应宛云的事儿。
宛云久违的穿上大红大紫这般艳丽的颜色,赴一场与林时琛的约。
甘兰一边给宛云挽着发髻,一边轻声道:“先前因为给大长公主守丧,后来又因为去了宁州。
小姐已经很久没有这般打扮了,其实小姐还是最适合这样艳丽耀眼的颜色,让人只一眼,便无法忘怀。”
“甘兰这话说的不错,小姐的容貌本就是明艳动人,那些清淡素雅的颜色,衬不起小姐这人间富贵花般的容颜……”
“你们两个,还真是会说嘴,仔细我再把你们送回去,我可是听郭炯说了,你们在家里可是受到了好大的优待……”
“这郭炯怎么什么都说呢?奴婢才不要回去,奴婢就要跟着小姐在一处,这一次,小姐可再不能将奴婢们送出去避着了。
不然,奴婢可是不依的,而且,我们哪里是受到了优待,本来就是不怎么亲近的人。
这次回去,家里有人只把奴婢当做是不久居的客人,看奴婢的眼神,还没有看那十两银子热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