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李明月的再三劝说和循循善诱,李明兰终于把事情说了出来。
事情其实并不复杂,那天她趁乱跑去衙门报案,在巷子里碰到了几个小混混。
千钧一发之际,周易辰突然出现救了她,后来还派人把她送回了福生记商行。
这本是一桩英雄救美的故事,按理来说,李明兰应该感激周易辰的,即便不能像戏文里唱的那样以身相许,也应该禀明了父母,设宴答谢周易辰才是。
而李明兰之所以藏着掖着不说,是有原因的,当天那几个小混混,只是嘴上说了几句荤话,并没有占到她的便宜。
反倒是救人的周易辰……在打斗拉扯的过程中,不小心抱了李明兰的腰,而后又不小心扯开了她的衣襟,手还不小心摸到了她的……
总之就是,那些小混混连李明兰的衣脚都没碰到,但作为英雄救美者的周易辰却占了大便宜。
李明月在一旁听着,又是觉得无奈,又气的牙痒痒。
末了,李明兰凄凄哀哀的说道:“娘说过,男女授受不亲,姑娘家的身子是不能让男人碰的。我既被他抱了,还让他看了……我跟男人有了肌肤之亲,身子不清白了,哪里还能嫁给旁人?”
李明月张了张嘴,很想告诉她,亲嘴都不会怀孕,更何况只是看了两眼。
除了失贞,其他都不算大事。
然而,这个思想在古代来说,太离经叛道了些,她想了想,换了个委婉些的说辞。
“姐,不要妄自菲薄,你的身子清清白白,还是个黄花大闺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