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早晨9点多。一向早起的陆遥今天破例了。太阳晒到屁股了,还躺在床上。
猴子一早就出门,陪父母玩儿去了,留他一个人在宿舍。
他觉得自己有点脱力,有点不太想面对这个世界。
醒了之后,他脑袋像是被人用刀劈开一样的痛。看来,他昨晚宿醉的厉害啊。
宿醉、一个人躺在她家沙发上呼呼大睡、被四个男人抬出去、还有昨晚顾北平看她的眼神、她收到花时脸上的盈盈笑意......昨晚的记忆丝丝点点浮现在脑海里,所有的这些记忆,让他没有了下床的勇气。
他怎么会在她面前如此失态?怎么就喝醉了酒?他还没表白过,喜欢的那个人,就要被别人抢走了吗?
这个想法让他心头犹如被人用拳头狠狠砸了一下。钝钝的,闷闷的,丧气到讲不出话。
他倏地一下坐起来,垂着头。懊丧的情绪犹如汹涌的洪水,一瞬间就向他倾倒而来。他呆坐在床上,静静地体会这股汹涌的挫败感。
半晌,他冷静下来了。他这个人或许有很多优点,他自己都不自知。但是最让他自己骄傲的就是,遇到挫折,即使被击倒了,他也可以很快恢复。追求组长是他前几天才做得决定,怎么能因为昨晚的一个小插曲就一蹶不振?他那么那么喜欢她,崇拜她。无论如何都不想放弃她。
再说,组长也没说喜欢顾北平。她跟顾北平之间有火花又怎么了,他们之间的火花更强烈!上次还差一点点就吻上了不是吗?他觉得,还是可以跟顾北平公平竞争一下的。
想通之后,他拿起手机看了看时间,斟酌一下,给莫默发了条微信。
然后就起身洗漱了。洗漱完回到房间拿起手机一看,莫默给他回复了。
他弯唇笑了笑,很快就选了一套自认为穿着看起来最帅气的衣服,出门了。
他约了莫默在这家S市非常有名的西餐社吃晚饭。过年,大家都要走亲访友,本来也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约她,没想到她一口答应了。
这家西餐社有100多年的历史了,在S市,是一个非常有名家喻户晓的餐厅。据说在旧社会,只有有钱人家的少爷小姐才能来这里喝咖啡、吃西餐。
再后来,风云际会、时代更迭,城市一年一个样,三年大变样。这家西餐社作为S市最有名的餐厅之一,却始终屹立不倒。
陆遥选在这里,自然是做过一番功课的。网上说,老一辈的人,年轻时谈恋爱,来这里喝咖啡是约会的重要流程之一……
这一顿饭吃得有些安静。
陆遥看起来有些心事,神色还有一些紧张,所以话不多;莫默则一心一意吃东西,话也不多。
一顿饭很快吃完。
两人吃完饭出来,沿着江边散步。S市的这条江,在这座城市极其有名,是当地有名的景点。若是在平时,现在这个点,这里怕是人山人海。但是今天不一样。今天是初三,大家都在过年,没什么人出来旅游,所以江边空的很。
外滩的建筑非常好看,形态多样。这片江滩曾经被英租界和法租界占据,所以这里的建筑有着各个国家的特色,百年前,这里被称为“远东华尔街”。
那段历史,虽然是一段屈辱的历史。可是历史遗留下来的痕迹,却成为了如今这个城市最为宝贵的财富。
莫默看着这些漂亮的建筑,各种颜色的灯光从建筑上方照射下来,恍惚中,你有一种错觉,仿佛这些房子都是琉璃做的,透明、纯粹,却又映照着这世上的各种光怪陆离。
江面上波光点点,一江之隔的对岸,如今已经发展成了S市的金融中心,繁华异常。她还记得小时候她爸妈带她来这里,指着对岸说,那里虽然也是上海,但是远远没有江这边的环境好,那里还没有发展起来。没想到,十几年,那里不但发展起来了,还发展的这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