胭脂一现身,众人神情齐齐一凛。
“副团主,就是她。昨个夜里就是她杀死我们好几个兄弟,还废了我们的武功,带走了……”边上一个被架着身体的人谦恭地面向着饮茶之人,恶毒地嚷道。
“你确定真是她?”说这话的同时,被称为副团主的首领将原本就细长无比的双眼眯成了一条缝儿,朝胭脂扫视过去。
“副团主,她就是化成灰属下也能认出来!”说话的人正是昨晚被她废去武功的其中一个。
“无耻之徒!”胭脂哼了一声,淡淡然望向老板娘与小庄,心中颇有些过意不去。要不是她,好好的悦来客栈不会迎来这场声势浩大的风波。她必须等燕陌,看来眼下这场硬仗是无论如何也避及不了,明媚的双瞳绽放出摄人光彩,不着痕迹地将厅堂里的杀手过滤了一遍,启唇轻言:“各位要抓我,请随我来!”言毕,她从怀里掏出一锭银子,纤指轻送,准确无误地扔在老板娘软弱无力的足边,投去一瞥,示意银子是作为她对客栈的赔偿;然后双足一顿,点在楼梯扶手上,整个身体飘如芦絮般掠向厅堂大门,身姿有如蝴蝶,轻盈翩跹,落于大门之后再次迅速向外弹去,抵达人影绰绰的街心。
堂中杀手以为胭脂逃窜,身形竟也不慢,紧紧尾随其后,只在胭脂落于街心的后一刻,便已在她四面围成圆圈,按刀以待,杀气腾腾。
本是清晨,来往于集会街道的人们乍一见这阵势,能跑多远就跑多远。早早就沿街摆置妥当蔬果杂货等摊档的小贩们一看情形不对,吆喝声戛然而止,赶紧收拾银钱,推车逃散。眨眼之间,原本开始热闹的街市空无一人,只剩下对峙着的胭脂与众杀手。
拔剑,剑身上还带着朵朵血花!胭脂临危不惧,释然以对。
抽刀,刀身闪烁,一片银光!杀手们跃跃欲试,残酷之色溢于言表。
“燕陌在哪里?” 揉搓着双手最后出场的副团主依然眯着眼,威胁性十足地问。
“笑话。他的腿又不长在我身上!”胭脂面色一沉,走着环步时刻警惕四周的刀,以防他们突然袭击。
“嘴很硬。念在你是女流之辈,再给你一次机会。只要你说出他在哪里,本团主便不为难你。”副团主在杀手圈外绕着圈,始终注意胭脂神色。
胭脂不言,心想:且不说她不知道燕陌现在哪里,就是知道也绝不可能告诉面前这帮杀人如麻的匪徒。退一万步讲,就算她告诉他们燕陌在哪里,他们也不可能放了自己。这种低级的把戏,骗三岁孩童还行,想骗她?做梦去吧!当下极为干脆地道:“多说无益,看招!”
眯眯眼副团主脸形微变,暗自咬牙,残暴地道:“敬酒不吃吃罚酒!给本团主捉住她。”
以众敌寡,杀手脸有得意之色,刀网密织,招招致命而来,争先恐后,立功心切。
以寡敌众,胭脂舞剑有如流水行云,身姿轻灵,银剑穿梭,巧张巧缩,密不透风。
‘锵锵锵’,金鸣声连绵不断,打破早春时节的清静美好。
大清早,瀚淳带着玄素及一票立了功的精卫,悠哉悠哉地从水金城衙门晃出来。
才辰时一刻,殿下就把他们一个个从睡梦里轰醒,也不知道究竟要干嘛?一个走在瀚淳后面的精卫琢磨来琢磨去,纳闷地问道:“殿下,咱们这是要去哪里?”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水金城有两样东西最出名。第一是匪帮横行,第二是悦来客栈的豆腐花。几年前,父皇有幸在水金城品尝过一回,说是奇味无穷。昨个儿你们已经把匪帮给扫平了;所以本殿下今天大发慈悲,赏你们每人一碗豆腐花吃!”被众人拥住的瀚淳嘻嘻哈哈地道。
“呀,是皇上吃过的呢!”
“那我们得多谢殿下的心意了!”
“殿下就是好心肠!”
“殿下真大方!”
……
精卫们你一言他一语,故意谄媚地拉扯闲谈。
一大早的,就听人赞美讴歌一番,瀚淳心情无比雀跃,喜不自禁。
只有玄素心里最清楚,瀚殿下是没事找事,想趁这几天还呆在水金城,到处找在逍遥台上见到的冷面劲装的姑娘,是以出言挖苦道:“是呀,殿下真是体恤属下们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