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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选择(1 / 2)

第一节渡劫

话说,良人与于老的相见源于那场大雪。严冬是狼群最难熬的日子,这年的雪下的格外大,大雪封山,皑皑白雪已没过脚踝。山林里白茫茫一片,寂静到窒息。

寒冬,这片山林的草地被雪覆盖的太深,一些食草动物已经迁到别的地方去了。狼群能够填饱肚子的猎物少之又少。早已习惯了寒冷的良人,在这个异常寒冷的冬天也难以抵抗,只畏缩在洞穴里。希望同伴能够有所收获地回来。

可是几天没进食,他的胃萎缩着,像针扎一样痛的难受。他决定忍着严寒出去找点食物,沉重的踏着雪一步一个脚印,希望能碰碰运气。刚走出去不远,就感觉身后一个黑影接着就把自己扑倒在雪地里,那东西上来就想要咬他的脖子,良人用手推着它的头,一看原来是只山狗子(貂熊,又名狼獾、飞熊或山狗子)。这时,这狗东西咬住良人的胳膊撕扯,山狗子足有八十多公分长,四肢健壮,良人用腿盘住山狗子的身子,另一只手死死地掐住它的脖子,良人呲着牙,吐着热气,那只被咬伤的手流出了鲜血彻底激怒了他。良人忍着痛,真起来用脚踩住山狗子的身子,用那只被咬住的胳膊加上另一只手狠狠地用力向后掰,瞬间就扭断了狗子的脖子。这还不算,把胳膊抽出后,握紧拳头又狠狠地砸塌了头盖骨。狠是狼的天性,良人完美地继承了这一点。庆幸黑瞎子去冬眠了,万一……没有万一。山狗子的皮毛丰厚,具有抗寒的天性,冬季到处游荡,捕猎食物采取伏击或追击的方式,常常躲在路旁或树上伺机突然猛烈的扑过去,也就发生了刚才的那幕。

良人发现它的皮毛甚是暖和,就把皮给扒了下来,闻着血腥味赶来的狼妹,用身子蹭着良人,用舌头着他的胳膊上两道三寸长的伤口,发出一声低吟。兄妹俩先填饱肚子后,把食物带回了领地……

可对于一个狼群来说,一头小小的貂熊不足以填饱肚子,他们要进行雪地越野去寻找更多的食物。

狼群为了寻找食物常会跨过整个林海雪原。他们每小时就会跑五十公里左右,犬科动物的耐力是极好的。所以说对于一个从小就追逐狼群的人,良人拥有超强的耐力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良人披着他山狗子的毛皮,相当柔软、暖和,别说大小还恰到好处。小巧的身躯披着黑色的皮毛在狼群里穿梭,活脱脱像个怪物,很是惹眼。也许他在我们眼里就是个怪物,能在凶狠残暴的狼群里活下去,长大生活,这还不够怪吗?

良人积累了这些年过冬的经验,在冰天雪地里,又不知道鞋是什么东西,所以他走路的频率很快,这样脚接触雪地时,雪还没来的及融化,就紧接着抬脚,这样就不容易被冻伤了。良人长年光着脚丫子,脚底早就结了几层厚厚的茧子了,也就感觉不到太冰冷了。要想活下去就必须变的聪明,不能太放松不然一不小心就可能被生活给淘汰。生活就像是无赖,欺软怕硬的主,你要变的更强,学会更多的技能,才能打败无赖,不被欺负,不至于被牵着鼻子走。

筋疲力尽的狼群,穿过了整片林海,这一路来并没有发现能够养活狼群的猎物。林海里的许多驼鹿,梅花鹿,狍子等动物,逐渐被一些人发掘了超高的经济价值。它们不断受到非法狩猎者的猎杀,狼群还只会抓一些老弱病残的。这些狩猎者可不管,凡是遇见大小通吃,就算狼也不会放过,枪可不长眼。这才导致狼群的猎物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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