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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1 / 2)

一家装修精致的咖啡厅里,一女子身着墨绿色长裙,一头海藻般的卷发随意的挽起,画着淡淡的妆容,算不上绝色更谈不上倾城,只是看着很舒服。

女子用勺子轻轻搅动着杯子里的咖啡,左手对面坐着一名男子,西装革履,五官只能算中等稍偏上一点点。他们临窗而坐,相视而笑。

这种氛围持续了约莫两分钟就被打破了,是一个五官漂亮的男孩,奶声奶气的叫着“爸爸、妈妈”,身子似球一般朝他们滚来,一头扎进了那男子的怀里,男子眉眼间全是宠溺,女子满眼洋溢着幸福。

那女子就是我,三十岁的我和我的老公以及我们的结婚纪念日。还有,我们的孩子。

我想,我们再次遇见是在一家咖啡厅,虽然我如今想象不出你会是什么的样子,但我知道,那时候你身边肯定站着一位比我漂亮百倍的女子,你们会很般配。我们彼此也会互相寒暄,向对方介绍着自己的另一半,笑着聊天。

至此,那个曾经如神般在我心底存在的男子,就不复存在。

我有时候就在想,若之前我们在最好的时候相遇,你有没有可能喜欢我,哪怕一点也好。

也许会的吧。

但是,亲爱的,那已与爱情无关。

好歹霸占了我心底那么多年,就算现在不属于我,那又如何!留个纪念来祭奠这些年我一个人这么执着又无力的爱总是可以的。

壹:一个人的自作多情

“那一年的雪花飘落梅花开枝头,那一年的华清池旁留下太多愁.....”广播里正播放的是李玉刚的《新贵妃醉酒》,那年,这首歌红遍大街小巷。那时候最喜欢做的就是模仿李玉刚,他的的身段,他的声音,对自己充满了无尽的诱惑力。尽管五音不全,尽管身段僵硬、动作笨拙,尽管被伙伴们取笑,喜欢就是喜欢。

“妈,我想学唱戏。”厨房里妈妈正炒着菜,自己就横冲直撞的跑到妈妈面前。虽然经历了诸多风雨,好在,妈妈终于同意了。

我的人生从此刻起才算真正拉开了序幕。

五岁到十岁,五年的时间,不长也不短。我练习戏曲五年,期间,曾间断过、彷徨过,唯独不曾后悔过。技艺虽算不上精湛,勉强也算及格。

因不喜抛头露面,甚少参加演出,只是在戏园开园那几天,在戏台上偶尔唱一嗓子,其他的,不感兴趣。

这几年,除了身高、体重、容貌这些自然生长的东西以外,我的脾气、性格还是一成不变。还是喜欢一个人压马路、一个人吃冰淇淋、一个人看书、一个人学戏、一个人上学.....(一个人:歌词可增加至结束时)

我还有一个毛病,就是患有不算太严重的脸盲症。(脸盲症:又称为“面部遗忘症”,一般分为两种:患者看不清别人的脸;患者对别人的脸型失去辨认能力。此处,属于后者)

周末两天的时间,我都会去市区的戏曲培训中心练习,坐公交车去。一直以来都相安无事,直到他的出现,打乱了我十几年如一日的生活节奏。他就是那半路杀出的程咬金,也是不被识得真心的吕洞宾。他像一只蚂蚱,没有预示,没有过程,单枪匹马就闯进我的生活,把你的世界搅得天翻地覆。然后忽然消失不知所踪。

多年后相见,才发现原来事情还可以有另外一种解释,才知道自己的行为有多么滑稽与可笑,才知道自己对他而言不过是一个过客,却硬生生以为自己才是主角,不可或缺。

荒唐吧,然而,真实存在着。

遇见他在我十二三岁的时候,正值情窦初开的年纪。

二零零八年六月,即将迎来暑假。北方的天气很是燥热,一如大家现在的心情,躁动不安。大家都在紧张的准备考试,希望自己能考个好成绩,之后疯玩整个暑假;我在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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