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铁马?
杨立新忽然愣住了,这所谓的铁马,不正是交警美眉所骑乘的摩托车吗?
而这超速的亡命之徒,她在追击着他。
追杀?!
本来速度就不快,加上还有踩制动了,只是没想到这么好的路为什么中途有人急停?前车车主说前前车停,他没办法,怪只能怪自己跟的太近了,看看他的后部表面损伤不大,我的前档油漆擦了不少,对方是周边一个县城人,有急事,要我出几百了事,但我全保,拒绝,要求直接去本地的一个保险理赔中心快速处理,对方拒绝,后报122,因是一条交通主道,车流量很大,我提议反正我负全责,车移到一边去,结果对方反对,一会儿交警打电话过来了解后,要求移一边,我说明原因,他要求对方接电话,结果对方还是拒绝,后来接警很生气,故意不按对方的要求直接赔现金,让我们自己去4S店维修。
结果很意外,在4S店,拆开后,我的前横梁边上往里凹陷,大灯的支架开裂,对方的后横梁也一样往里凹陷,而这二条还不是可以轻易修理,结果是换掉,虽然不贵。
这次事故很意外的是得到的经验教训是保险的事,刚好很快就要续保了。
1、对方的倒车摄像头坏了,保险公司不赔,晕倒,咨询了一个熟人,说看关系,问了4S店接待员,说看你吵架能力。
2、现在好象有个指定店维修的事,马上又咨询了各种人,一个意见是要另保,价格是116元,4S店的保险员回答是还是看对方是不是有指定维修点,如有,稍好,但也有点麻烦,等于还是要保。
3、那个理赔中心以后看来不用去了,不拆开,一些问题可能看不出来。
这不就是还原了,他之前梦境了吗?
一想到这儿,杨立新不免有些害怕。
这难道就这么简单如意地应验了?!
事后不久,杨立新也看到了相关报道新闻:
6月10日16时33分许,一辆公交车沿北山区天字一号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大山口路交口附近时,撞到前方一辆正在遇红灯停车等待放行的公交车尾部,导致被撞公交车前移,撞到前方另一辆遇红灯停车等待放行的公交车尾部,造成3辆公交车均不同程度受损。
公安机关迅速派警到场开展伤者救援和调查处置工作。14名乘客因受伤或自感身体不适被及时送医诊疗,均无生命危险。目前,相关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事情过了一个月后,杨立新依然历历在目,这种事情,不记得才怪啊!
新闻开始回访当天的录像回访。
只见,那天郭某驾驶轿车沿107国道往小北立交桥方向行驶,行至平阳街道岗厦街路段时,姚某驾驶一辆装载废槽钢的无号牌三轮摩托车从左侧超过郭某驾驶的轿车,因废槽钢超出车身约1.5米,废槽钢刮到轿车的左前门及左后门,郭某于是鸣喇叭示意姚某,两车随即停在右边路肩,姚某哥哥也驾驶一辆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停在路边。
郭某、姚某均下车站在车旁处理事故。此时,董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经过,因来不及刹车,废槽钢从该车右前轮上沿插入车体,导致车辆失控,侧滑摆尾与轿车尾部碰撞,其左前侧又与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发生碰刮,车辆又撞到郭某与姚某,造成四车受损、姚某当场死亡、郭某受伤的道路交道事故。
经宜章县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董某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姚某、郭某承担次要责任。
杨立新和个别同事一道,还是十分关系这事情的前因后果,因此也密切地关心这件事情的后续。
深滨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董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负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杨立新感觉法网桃桃,没有人能逃离,可不知道他跟张军的案子,何时作个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