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错啊!”在徐一达眼睛里,凡是女人他都能迅速发现人物的优点,提炼出非比寻常的女性的特色。他替那个不认识的女孩子打抱不平说:
“你这个未婚妻我见过了。很温柔也很懂事,应该是属于传统型号的,比较贤惠、也会弄事,适合居家过日子。”
“是了。这段婚姻就是平凡的、普通的、像白开水一样。我知道这里面没有幸福。没有幸福就算了。人生能够得到多少回浪漫的爱情?也许已经被我耗费完了。”兰云初凄楚地说。
“不要这么说!”徐一达这个妇女之友替那个只见过一面的女性辩护说,“这个女人仔细看看还是很耐看的。我觉得还不错。不像你描述的那么平淡吧。你只是还没习惯于接受。人就像是花,各有各的媚态。你看看大路两边的那些不起眼的小花,也各有各的美丽。帮你带好孩子、处理好家庭关系,这对你来说才是重要的。什么浪漫不浪漫对你来说有点多余。”
“这是保姆的责任不是妻子。婚姻是爱情的结晶。你总是自称爱情专家,其实你不懂浪漫。”兰云初最反感别人这么说。
苏荇说:
“你没听说,人类的情欲和恋爱兴奋是大脑的多巴胺分泌的。它给我们爱的感觉。但是不可能源源不断、势不可挡,爱情是一种错觉,它最多持续一年半到三年。再汹涌澎湃的激情也会变为平静。那就是日常生活。你不可能像个神经病人一样一辈子保持亢奋。”
徐一达笑了笑。
“所以毕加索结了17次婚来保持多巴胺的分泌;大仲马通过花心和不断追求女人来维持创作激情;普希金干脆因为美女丧了命。你表哥看来是很有艺术气质的男人!”
兰云初喝了一大杯啤酒。
“情感部那美女不是挺好吗?没抓住?”徐一达反问道,“太聪明的女人不行,你驾驭不了。你适合那些没脑子的。哈哈,也不能这样说!我觉得你特别适合那种女人味十足,把自己当金丝鸟养活的那种。”
提到情感部苏荇就想到林晓荟,越说越想。
“别在那吐沫子!”他骂道,“喝酒还不够吗?来,喝酒!”
徐一达替兰云初没有抓住丛蓝那么优秀的女性难受了半天,这会儿又开始替汪佳信难过。林晓荟是苏荇的,他就没敢碰。三个人的酒杯相互撞着,喝了许多酒,想着各自的心事。
……
兰云初还是有点不甘心。
自己马上就准备结婚了。结婚的对象虽然不能令他太满意,也差强人意吧。自己毕竟已经有了两次失败的婚姻了。
但是他心里还是惦记着“在水一方”。还是有点不死心。
“见个面吧。”
没有回复。
“见最后一面吧。我好想你。”
没有回复。
“我很快就要结婚了。婚礼已经定好日子了。见个面吧。”兰云初最后发了一个短信。
还是石沉大海,没有一点点声息。
兰云初开着车子,到“在水一方”居住的房子里找了下,人不在住处。再一次打了电话,电话里是“嘟嘟”的盲音。
“在水一方”跟他约好的,等他东山再起,就会回来的。可是,现在的时代早已不是过去,竞争空前剧烈,同行业已经风起云涌出现了很多竞争对手。想要东山再起,不是那么容易了。
“在水一方”也明白这一点。她彻底绝望了。虽然她和兰云初就生活在一个城市里,但是再也不肯见面。
兰云初彻底失望。开车返回来。一路上,放着那个悲怆的音乐——《下辈子如果我还记得你》!
那个缠绵悱恻的音乐,在风中摇晃成咿咿呀呀的说不明白的物语,流荡在兰云初失望的归途,路上……